婚姻算命中的 “绝香火” 是指命主可能没有子嗣来延续家族血脉。在传统观念中,这被视为一种不好的征兆,有以下几种情况会被认为可能导致 “绝香火”:
- 出生于 “败月”:也叫犯月,不同生肖属相有各自的败月。例如,属蛇的男人生于正月是败月,属狗的男人如果是前一年六月怀上的,属于暗败月。老话说 “男败丈人三十九,女败婆家无尽休”,意思是出生在败月的男人可能对老丈人家不利,导致女方娘家绝户;女人则对婆家不利,致使夫家绝户,不利下一代,子嗣难养,甚至可能克害配偶。
- 八字中带 “绝烟火煞”:即出生于绝烟火日。如正月、五月、九月的丁卯日;二月、六月、十月的甲子日;三月、七月、十一月的癸酉日;四月、八月、十二月的庚午日,都是正绝烟火日。出生在这些日子的人,被认为五行到此败绝,是极凶之神,可能无法生育下一代,没有直接的血缘子嗣。
不过,这些说法都属于传统命理学的内容,并没有科学依据来证实其真实性。